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| ||||||||||
序号 |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| 案件名称 |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|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| 法定代表人姓名 | 主要违法事实 |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|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|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| 备注 |
1 | 桂药监生稽罚〔2022〕6号 | 北海能信中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劣药金银花(批号:20210601)案 | 北海能信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| 91450500569075971H | 叶吉彬 | ?? 北海能信中药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4日期间生产金银花(批号:20210601)、包装规格:0.25kg/袋)57.5kg(其中包括成品检验用和留样数量0.25kg),将批号为20210601的金银花销售给北海市百药汇大药房等58单位,销售数量为57.25kg,销售价格为175元/kg-210元/kg不等,销售金额为10985.00元,库存0kg,召回产品数量为0.5kg。该批次金银花货值金额为11032.75元,违法所得为10985.00元。 |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(一)项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、《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,现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,并决定处罚如下: 1.没收违法生产的金银花(批号:20210601)0.50kg; 2.没收违法所得10895.00元; 3、处违法生产药品货值金额二倍即200000.00元的罚款。???? |
主动履行 2022年11月19日 |
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4日 | |
相关附件:1、桂药监生稽罚〔2022〕6号-北海能信中药有限责任公司(公示版).pdf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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