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| ||||||||||
序号 |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| 案件名称 |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|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| 法定代表人姓名 | 主要违法事实 |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|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|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| 备注 |
1 | 玉分生罚〔2023〕1号 | 广西福益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淡豆豉(批号191201)案 | 广西福益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| 91450900MA5KB41D8J | 陈江铭 | ?? 广西福益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生产了批号为191201的淡豆豉70.5kg(包括成品检验50g及留样数量450g),当事人分别于2020年1月4日、2020年1月30日将上述淡豆豉销售给广东大康华药业有限公司,销售数量为70.0kg,销售价格均为22.00元/kg,销售金额为1540.00元。当事人于2021年7月27日取留样复检用去留样药品250g。当事人于2021年7月26日启动召回,但由于客户已经销售完了,召回数量为零。该批次淡豆豉的货值金额为1551.00元,违法所得为1540.00元。 |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(五)项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,我局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:1.没收留样的劣药淡豆豉(批号191201)0.2kg; 2.没收生产、销售劣药淡豆豉(批号191201)违法所得壹仟伍佰肆拾元整(¥1540.00); 3.并处涉案药品货值金额(1551.00元,不足十万元的,按十万元计算)二倍罚款,即贰拾万元整(¥200000)。 以上罚没款合计:贰拾万壹仟伍佰肆拾元整(¥201540.00)。 。 |
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1月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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